浙江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网站截图(来源:中新网)
专家称,此举为“2.0时代的电子政务”
4月2日,嘉兴海宁市司法局在新浪微博上的部门官方账号上发布了一则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内容摘录如下:
【微博公文】01号。为了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工作,各司法所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做好手机定位监控和记录表登记工作……
这是浙江,乃至全国第一条用微博形式发布的政府公文,和纸质形式的公文具有一样的行政效力。同一天稍早时间,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关于启用微博公文的通知》,称从今年4月1日起,该市司法系统启用微博公文。
自新浪等推出微博以来,全国范围内政府部门和官员开通微博并不鲜见。不过像海宁司法系统这样重视微博,在全国也并不多见。目前,海宁司法局下属14个司法所、1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公证处和1个网站都建起了实名微博。司法系统共有18个实名官方微博,特别是海宁司法局局长金中一,其个人微博个人粉丝已经超过10万人。
此次启用微博公文,更是金中一力推的结果。他说,微博公文分微博发布公文和微博转载公文,只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个人微博可转发。
“但微博公文只发布适宜公开发布的事务,机密公文当然是不公开的。”他说。
金中一认为,通过微博发布公文,可以有效推动政府部门工作作风和文风的改进。“微博顶多只能写140个字,你想说官话、套话都没这个空间。”
“更重要的是,微博的形式可以让更多网民参与讨论,促进司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他说。
截至目前,海宁司法局是全国第一个启用微博公文的政府机关。对此,北京大学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研究所专家、移动政务实验室主任宋刚称赞海宁司法局的举措为“2.0时代的电子政务”。
“微博的公开透明互动性也给执政者素质、公文质量带来了更高的要求。相信许多电子政务的研究者、实践者还没有预料到微博公文的出现。海宁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值得学习。”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