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公开选拔直属高校校长暨总会计师工作答问

2012-03-26 09:14:05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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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这次公开选拔校长主要有哪些特点?

答:此次公开选拔校长有以下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遴选专家组成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遴选委员会由主管部门、高校领导和公选职位所在学校代表等三方面人员组成。遴选委员会主任由教育部分管高等教育的部领导担任,副主任均为直属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高校干部管理部门负责人,24名遴选委员会成员中有20名来自学校方面,占遴选委员会成员总数的83.3%。遴选委员会成员既有熟悉高校情况、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又有熟悉校长岗位要求、具有丰富工作经历的党委书记和校长;既有熟悉行业特色的国内著名院校负责同志,又有熟悉学校情况的校内干部师生和校友代表;既有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又有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同志。遴选委员会的组成既涵盖了校内各方面代表,又保证了由同行专家选人,充分体现了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是遴选工作过程体现客观性和科学性。职业素养综合评估、面试和面谈阶段的工作办法、评分标准均由遴选委员会主任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面试试题由遴选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命制,建立临时题库,并在面试前由遴选委员会主任随机抽题并经集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确定;面试人选和考察人选由遴选委员会主任会议集体研究确定。遴选委员会作用的充分发挥,切实保证了遴选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三是公选程序和方式体现改革创新精神。在面试人选的产生上,由遴选专家通过职业素养综合评估对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能力进行分析评价,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形式上,采取面试、民意测验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对面试者进行全面深入的测评。面试与面谈的有机结合,增加了干部考评的深度与广度。在面试试题的命制和产生方式上遴选委员会发挥决定作用。在考察任职环节,推行差额考察、任前公示、试用期制等。

问:如何保证这次公选的公开公平公正?

答:为保证此次公选的公开公平公正,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扩大民主。坚持把面试和组织考察作为扩大民主的着力点,广泛听取干部师生的意见,积极疏通干部群众参与的渠道。在面试环节,组织职位所在学校教师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并进行民意测验。参加民意测验、组织考察的干部教师代表涵盖了学校各个层面,充分体现了代表性原则。民意测验结果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重要参考。强化深度考察,将考察范围延伸到考察人选工作过的部门和分管部门,深入听取意见。

二是公开透明。着眼于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发布公告,让干部群众对怎样用人、用什么样的人,做到早知情,心中有数。同时,对报名情况进行公开,对面试人选进行公示。实行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等,使干部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公选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公平竞争。公选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遴选委员会主任会议讨论产生的《公开选拔校长职业素养综合评估办法》《公开选拔校长面试试题产生办法》《公开选拔校长面试、民意测验和面谈办法》《公开选拔校长建议考察人选产生办法》进行,对所有参与者都坚持一视同仁,确保竞争环境的公平。

四是强化监督。为保证公选工作顺利进行,专门成立了监督组。监督组由教育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纪委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对公选进行全程监督。面试、面谈进行现场录像,留用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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