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在16日出版的《求是》杂志撰文称,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一定程度的价格上涨难以避免。今年中国稳价安民的任务十分艰巨。
彭森指出,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将长期面临“两个不可避免”的趋势。一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对农副产品的需求将不断增加,价格出现上涨趋势不可避免。二是由于中国人多地少,人均资源占有率低,资源性产品价格、劳动力工资和环境保护成本等上涨的趋势不可避免。据统计,2005年到2010年,中国工业企业原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累计上升42%,土地交易价格累计上升79.2%,农村用工成本累计上升1.36倍。这些成本,迟早都要反映到最终价格上。
他强调,“物价上涨与通货膨胀虽有联系,但绝不能简单地把物价上涨等同于通货膨胀。”在经济转型、快速发展阶段,适度、温和的物价上涨不仅是难以避免的,也应是可以承受的。
文章称,中国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需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这在客观上会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和城乡居民生活成本,造成一定程度的价格上涨。但只要物价涨幅控制在合理区间内,明显低于经济增速,明显低于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那么,这种可控的、温和的物价上涨就是社会可承受的,也是宏观政策可接受的”。
2000年至2006年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均增长1.2%,有观点据此认为中国可以同时实现高增长和低通胀。对此,彭森在文章中说,那段时间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美国信息技术创新带来的“新经济”等因素密切相关,是特殊现象,不是经济运行的常态。希望中国长期保持“高增长、低通胀”,只是美好愿望。统计分析表明,改革开放33年,经济年均增长9.6%、价格总水平年均上涨5.4%,其中1978年至1999年价格总水平年均上涨7.1%。
他表示,“十二五”期间,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是中国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中国煤炭、石油、天然气、水等重要的资源性产品价格还存在许多矛盾,环境损害的成本还没有完全计入相关商品价格,需要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类产品价格关系,完善要素、环境价格形成机制。
他同时指出,在推进价格改革的过程中,要把握好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既要考虑经济发展的需求,也要考虑到社会承受能力。既不能因价格总水平上涨就停止改革,也不能因为价格总水平比较平稳就集中推出改革措施。此外,价格改革要与财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协调推进,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将改革的负面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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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