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卫生部会统一全国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吗?
答:我国国土面积辽阔,地域跨度大,人口众多,全国统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难度极大,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目录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首先,不同地区细菌耐药性存在一定差异,不宜全国统一确定管理级别;其次,不同地区医疗保障水平存在一定差异,应当由各地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和医疗保障承受能力,确定相关抗菌药物的管理级别;三是不同地区用药习惯存在一定差异,全国统一确定管理级别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操作性;四是各地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可以避免因临床应用抗菌药物品种过于集中引发的细菌耐药问题。
卫生部也将结合各地目录实施情况以及对全国细菌耐药形势的分析研判,适时对部分抗菌药物品种的管理级别提出全国统一要求。
问:据了解,目前很多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出现在基层医疗机构,办法将如何加强基层用药管理?
答:一是要求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二是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具或调剂抗菌药物处方;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四是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定期报告和排名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
问:卫生部2011年以来组织开展的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中,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数量进行了限定。这会不会影响正常的医疗需求和医疗秩序?
答:在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中,卫生部关于三级综合医院使用抗菌药物品种数量不得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使用抗菌药物品种数量不得超过35种的规定,完全能够满足临床诊疗需要。例如,作为全国危急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中心之一的北京协和医院,在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之前,其抗菌药物仅有50余个品种;我国规模最大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使用抗菌药物品种数已经不超过50种;台湾地区规模最大的林口长庚医院抗菌药物不到40种。实践证明,这一限量能够满足临床诊疗工作需要,且未出现细菌耐药、药物滥用的风险。
限定抗菌药物品种数量,并未限定使用的具体品种。各医院可根据医疗实际情况、细菌耐药监测情况、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本院的抗菌药物使用品种。同时,卫生部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使用情况,定期调整抗菌药物品种结构,降低单一抗菌药物长期使用造成细菌耐药的风险。
来源:新华网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