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原则
如有适合病人医院享有优先权
此前有报道称,卫生部“新规”的出台将意味着获取器官的医院优先使用器官的权利将不复存在。但王海波表示,这种说法并不准确。据他介绍,此前我国的器官捐献处于医院内部自行分配的状态。和以往相比,管理办法并没有完全取消器官获取组织辖区内医院的优先权。因为管理办法将实行区域优先的原则,捐献的器官首先分配给器官获取组织所属移植医院的器官移植等待者,其次是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其他移植医院的器官移植等待者,最后才在全国范围内所有移植医院的器官移植等待者中进行分配。
但管理办法也将鼓励有条件的省级行政区域可取消器官获取组织所属移植医院的优先权,实行省级行政区域内的统一器官共享。
“留在医院用,前提是你有合适的病人,如果没有就一定要共享出去,不能把器官浪费了。”王海波说,保留优先权实际上也是出于移植效果考虑,器官分配给所在医院的病人,可以避免因为运送器官而产生的缺血性损伤,提升移植效果。
据介绍,目前有些城市打破医院优先,实现了区域共享,但这需要具备运输、协调等各方面综合条件。
即使在同一家医院,到底谁才是最需要器官的人也是一个问题。王海波对此表示,器官分配政策是一个综合的评分体系,不同的器官移植供受者匹配需要考虑的因素不同,分配政策也不同。(见链接)
■链接
肝脏移植分配政策
1.区域优先原则;
2.儿童匹配优先原则;3.病情危重优先原则;4.血型匹配;
5.器官捐献者及其直系亲属的优先权;
6.已登记自愿捐献器官者的优先权;
7.等待顺序优先原则。
肾脏移植分配政策1.区域优先原则;2.血型匹配;3.肾移植等待者评分系统。由等待时间得分、器官捐献者及其直系亲属优先权、等待者致敏度、人类白细胞抗原配型匹配质量、儿童等待者优先权及已登记自愿捐献器官者优先权组成。
□对话
不论富翁还是高官系统只登记患者病情
京华时报:分配系统试点以来取得了哪些效果?
王海波:从匹配质量到效率都有提升。比如效率问题,我们现在找到合适的等待者只需0.96秒,以前要很久。美国做过实验,如果是打电话,一个一个打过去,最多会到30个小时,器官就浪费掉了。
京华时报:系统在分配的时候,操作系统的人知不知道获取方的身份?
王海波:所有的病人都没登记他的身价多少,是富翁还是高官,记录的只是他的病情。所以说大家担心统一分配会不会优先给当官的、有钱的,系统做不到这一点。另外每个人所有的操作都是有记录的,我们有能力恢复任何一个分配,无论是谁来查询,我们都可以回溯当时的分配情况,看看操作是不是合理。
京华时报:有没有给分配操作人员私下“打招呼”的可能?
王海波:操作人员根本不知道“打招呼”涉及的等待者在系统里的状态,他没有这个权限。这个器官获取组织看不到病人的情况,是隔离的,即使是分配完了,他连获得者的名字都不知道。
京华时报:怎么确保数据匹配的时候不会出错?
王海波:我们有很多的技术、流程上的设计来保证这一点。比如血型很重要,一旦搞错会死人。我们就规定血型的输入需要输两次,一个人输完以后,必须由另外一个人重新再输一遍,这两个人必须是不同的人、不同的账户,两次要在不同的时间检测。这样交叉来确定这个数据不会出错。这也是我们为什么对使用者有一个很强的限定,如果出了错,追踪是谁出的错,如果有违规,我们会知道是谁违规。
京华时报:如果捐赠器官所在的医院没有合适的病人就要把器官拿出来共享,这对医院的积极性会不会有影响?
王海波:实际上在试点过程中,很多医生很欢迎这个系统。因为当人来操作的时候,会有各种因素的干扰,有时候医生本来不想这样做,但是很难抵抗这个干预。另外试点医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公民逝世后捐献案例,如不能,将取消试点医院的移植资质。因此这对医院来说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器官捐献。
京华时报:我有一点不明白,比如器官所在的医院有患者需要器官,但得分比较低,另外一家医院得分高,这个情况是考虑本医院优先还是运到另外一家医院?或者其他的处理方式?
王海波:最好就是综合性考虑,前提是有数据的,我们分析器官从一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造成的影响,判断出来一个人得多少分该共享,多少分不共享。超紧急的患者,可能生存时间很短了,这些患者我觉得是应该打破医院优先权的,但是这种患者到底有多少,我们要等有数据之后,来看会出现什么情况,这个政策是由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来定的,可以提交讨论它的可操作性到底是不是公平的,临床会产生什么效果,政策一旦这么改了以后,我们可以用数学模型来模拟对患者疗效的冲击。你问的问题也是我们在思考的问题。我觉得应该对超紧急患者实施打破医院优先,这会在系统使用一段时间,有了相关数据之后递交给专家委员会讨论。
京华时报:病情重也优先于匹配度吗?比如一个人病危,但是匹配度并没有另外一个人高,器官会给谁?
王海波:病情和匹配度相互之间涉及复杂的风险和效益的平衡和计算,是一个复杂的医学问题。要决定哪种对患者是利大于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