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决定任用
考察组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提出拟任职人选。相关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任职人员名单在北京组工网、公招网上统一公布。
对决定任用的人员,自任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可自主择业,也可由组织安排工作,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按照程序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四、公开选拔的时间安排
12月上旬,发布公告,开展网络报名、资格初审。
12月中旬,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
12月下旬,进行笔试及笔试阅卷。
2013年1月上旬,发布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
2013年1月中旬,进行面试。
2013年1月下旬,发布面试成绩、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和考察对象名单,组织体检。
2013年2月上旬,对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和公示。
2013年2月下旬,决定任用,任职人员到岗。
五、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成立北京市2012年公开选拔宣传系统局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六、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特别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专门成立公开选拔工作监督组,对这次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市委宣传部纪检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