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定纷止争
陕西省司法厅厅长 路志强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相结合”,体现出在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新思考。如何理解这个提法?党的十八大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持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相结合”的提出,就是对此精神的进一步深化。
这一提法的针对性在于,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方略视域下法治政府一切行政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维权,合理表达诉求和主张,是法治社会公民的基本要求。
在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好两点,一方面,各级党政干部要做到依法办事,就必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运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另一方面,广大群众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就像俗话所说的,“不惹事也不怕事”,正当合理的利益要维护,遇到矛盾纠纷不莽撞行事,通过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序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可以从源头上铲除矛盾纠纷产生的土壤。
对司法行政部门来讲,就是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深化矛盾纠纷化解、拓展法律服务范围、强化特殊人群管理等工作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公平正义的环境。
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创新创立的经济社会建设法律服务团,精选1233名律师为在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一对一法律顾问,为1000个重点建设项目单位、10万个中小企业和500家党政机关提供了20万件次的各类法律服务,提高了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的水平,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和决策风险。我们还在全国率先推开“板块式”普法新格局,大面积、全方位,纵深到社会各行业、各领域的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社会成员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意识,必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