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之下,一些地方在财政管理改革方面步伐更快。浙江省近年来大力推进“大财政”的新型管理模式,不论是上级的转移支付,还是本级的税费收入,只要是源于公共资源和国有资产的各项收入都要上缴财政,全额纳入财政管理。把所有政府性收入都拢在一起,再统筹安排预算支出,并按照预算安排统一拨付财政资金,避免了公共资源的流失、浪费和损耗。
在实施“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和规范财政资金的支付渠道和方式,同时对资金使用加强监督,确保资金用在实处、见到实效。2007年以来,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将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审计视野,促进完善财政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十二五”期间,浙江将对所有管理和使用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单位轮审一遍,对重点单位和重点资金原则上要审计两次以上,基本实现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全覆盖”。
“建立对政府管理资金的绩效考评体系,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应当列为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内容。”白景明介绍,从2012年开始,财政部决定试行对国资预算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兼并重组”、“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四类支出项目。日前,财政部又出台《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白景明强调,政府的全部收支在纳入人大监管的同时,还要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政府性资金从征收到分配、使用的全过程都应公开。公共预算的资金是怎样分配使用的,政府性基金用在什么地方、建设了哪些项目,国有资产收益如何,政府性债务有多少等,都应让公众详细了解。一旦出了问题就要严格问责,绝不能让国家的钱随意“打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