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医改的攻坚方向:“基层”将成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关注的重点。
2013年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层解决医改面临的新问题有了更加明确的指针。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梁万年表示,十八大以来,医改取得了新的阶段性进展,尤其是基层医改工作成绩显著。
在基层,药品越来越便宜。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有序扩大,基本药物采购机制进一步健全。国务院近日进行的基层医改督导显示:基层医疗机构20种常用药进价均明显低于当地零售药店。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医保和财政的补偿机制不断健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环境硬件设施大为改观,人才队伍得到强化。江苏、山东等省基本实现了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1名合格全科医生的目标;河北等省份实施了大学生村医计划,一些地区免费定向培养村医;在四川、山西、湖南等地和浙江的部分县市,有效推行了“县招乡用”“乡招村用”等柔性人才流动措施。
在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各地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的绩效性工资比例提升,绩效考核体系重点向骨干医生倾斜。一些地方还探索通过发放生活补助、购买职工养老保险等途径,为乡村医生解除养老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