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论员:把握改革总目标,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
2月17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李学仁摄
新华网北京2月21日电(新华社评论员)目标是努力的方向,也是行动的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着重就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作了精辟透彻阐述,思想深刻,内容重要,意义重大。置身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的历史新方位,必须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以此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制度支撑,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注入强大动力牵引。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历史与现实的维度、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深刻回答了坚持改革总目标必须解决好制度模式选择、价值体系建设等重大问题,是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有力动员。我们要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讲话精神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增强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以坚决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把讲话精神体现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之中,贯彻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工作之中。
制度是治国理政的基本规则,是国家机构正常运转、发挥效能的基础性架构和根本保障。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深刻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正是在对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中,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以全新的角度思考国家治理体系问题,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30多年过去了,我们形成、发展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于此,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在全球化竞争中实现了赶超,极大地增强了制度自信。面向未来,只有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完善我们的制度,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永葆蓬勃生机,社会主义现代化才能实现。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制度的演进需要适应时代的变化,治理的脚步必须跟上发展的节拍。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深水区,诸多矛盾和问题错综复杂地交织叠加在一起。只有推动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才能有效破解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发展难题,成功应对现代化过程中的风险考验,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坚持改革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定“三个自信”不动摇,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同时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不动摇,以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构筑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执行是制度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执行力是制度力量的具体体现。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至关重要。如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怎样弥合利益分歧、纾解分化焦虑,如何促进社会公正,营造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环境,筑牢社会保障的底线?这些问题,是顶层设计的命题,也是治理能力现代化无法回避的考题。
思想认识是否到位,素质能力是否匹配,反映治理水平,决定治理效果。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让我们始终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松劲,努力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交出合格的实践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