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25日至3月25日,市客运办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干部职工队伍作风建设整顿活动,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参与行业经营、与出租客运从业人员请吃或吃请、收受从业人员财务等违规违纪行为被列为整治重点。
市客运办近期先后制定出台了《执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问责办法》《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投诉处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通知》3个文件,修订完善了《稽查队员执法行为规范》。其中,《执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问责办法》从问责内容、问责信息来源、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4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对违反“三项禁令”(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不得参与行业经营、不得与从业人员请吃或吃请、不得收受从业人员任何财务),充当保护伞以及里勾外连、影响公正执法的,将一律开除公职。
《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投诉处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对投诉人的投诉,必须及时答复,并限定了投诉处理时限——投诉受理后应在7个工作日调查处理完毕并答复投诉人,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通知》则重在有效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稽查队员执法行为规范》从执法态度、执法着装、执法用语、开具执法文书、执法纪律等方面进行了更加细致严格的规定。
市客运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整治期间,市客运办将完善规章制度、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竞聘上岗,并在畅通投诉渠道、维护行业稳定、关注民生问题、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采取更为人性化的措施。市客运办欢迎广大市民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对执法人员进行监督。监督电话:4420737。(任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