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从省经信委获悉,为提高能源利用水平,促进火电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山西省出台了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省内装机容量在300兆瓦及以上机组,含中央及地方发电公司、独立发电企业及自备发电企业都属于对标企业。重点任务包括开展能效诊断、健全对标工作制度、推进企业节能改造、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和持续对标活动。通过开展火电企业能效对标活动,目的在于持续降低火电企业的单耗,到“十二五”末,供电煤耗达到333gce/kwh以下,厂用电率达到7.23%以下,发电水耗和油耗均有较明显的下降。(丁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