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从1月26日起,省教育厅不再对各级各类学校及培训机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外籍教师的新聘、转聘和续聘进行初审。
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表示,按照《2014年山西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精神,本着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原则,从2015年1月26日起,不再对各级各类学校及培训机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外籍教师的新聘、转聘和续聘进行初审。同时,省教育厅要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聘请外专外教工作,加强与外事、安全、公安、外专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络、沟通,做好外专外教的教学、生活和安全等工作,并于每年5月31日和11月30日前将外专外教基本情况报省教育厅。(记者 李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