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管局发布消息,高速公路 ETC 电子标签及快通卡收费下调为每套200元。今后收费标准,将根据设备采购价两年调整一次。 ETC 缴费卡,即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车辆安装后,过高速收费站时可实现不停车缴费。2014年12月26日,山西省与北京、天津、河北等13个省市高速公路 ETC 正式联网运行。据测算,安装了 ETC 装置的汽车通过收费站的平均时间由14秒缩至3秒,1条 ETC 车道的通行效率相当于5条人工收费车道。此外, ETC 还可使燃油消耗平均降低20%,二氧化碳排放减少约50%,一氧化碳排放减少约70%。
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运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物价局文件,自今年2月1日起,高速公路 ETC 电子标签及快通卡收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本月初,该中心下发通知,高速公路 ETC 电子标签及快通卡收费由每套350元下调为每套200元,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办山西快通卡的,收取工本费每张10元。经成本核算,按照非盈利运营模式,今后收费标准,会根据设备采购价两年调整一次。(记者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