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核定秋丽家园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知”,核定秋丽家园、秋怡家园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有关事项,规定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通知中指出,秋丽家园的10、16-18、23-25、29-31、33、34、36-44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8元;秋怡家园的3、4、7-9、12、13、15-17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6元;福桥里的7-12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为每平方米24元;天欣花园的15、16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2元;民盛园的1-6、8、9、20、22、23、31、36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为每平方米13元。
通知中同时显示,公共租赁住房的顶层房屋租金调减10%,整套住房无朝南窗户的租金调减10%。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依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月收取,应收租金计算到元,元以下按四舍五入。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期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发生的水、电、气、热、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据了解,天津首批推出的三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首批摇号选房登记截止时间均为3月31日17时30分。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登记选房工作,管理部门要求持《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的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办理承租登记手续。
来源:新华网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