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天津市召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出席并讲话。
臧献甫指出,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是推动党政机关改进作风、建立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现实需要。我们一定要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市委的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天津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天津市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见》,严格登记自查,严格编制和配备标准,严格纠正处理,严格使用管理,以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
臧献甫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严肃纪律,严格做到“六不准、六严禁”:不准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准违反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审批公务用车;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安、武警车号牌,一车多牌(套牌),安装和使用警灯、警报器;不准将公务用车以私人名义办理牌照;不准无证和酒后驾车;不准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严禁违反规定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严禁向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款项购买车辆以及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严禁挤占和挪用其他业务经费用于车辆管养费用支出,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装饰;严禁公务人员调离、离职、离岗、退养、离退休后,违反规定继续占用公务车辆;严禁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和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来源:天津日报(记者 李川)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