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以来,天津市进一步拓展政策实施范围,建立了面向全部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帮扶制度。
为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今年以来,天津市进一步扩大了政策扶持范围,将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扩大到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将岗位补贴政策由公益性岗位扩大到吸纳就业困难群体的各类用人单位;将鼓励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资金扶持政策,由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扩大到所有登记失业人员。进一步拓展政策标准和内容,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在给予养老、失业、医疗三项保险补贴的基础上,增加工伤保险补贴;对再就业基地吸纳失业人员的,工资性补贴调整为按最低工资30%给予补贴,并取消了10万元的最高限额。
此外,天津市扩大了援助范围,建立面向所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今年,力争“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中有就业能力的人员全部实现再就业。同时,将被征地农民和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鼓励他们从事养殖业、设施农业和手工编织业,给予项目扶持和设施工具支持。对其中仍不能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单亲母亲家庭,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天津市还将逐级建立城乡困难群体就业的月报和月调度制度。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联系与沟通,对生活特殊困难人员开展即时救助,不让一家一户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