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该意见从鼓励快递企业购置新能源汽车及清洁能源汽车、规范快递车辆运营和管理、完善快件末端投递服务体系、促进快递服务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以及财政支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人才培育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根据该意见,天津市优先将快递企业购置新能源汽车纳入推广范围,争取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支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将快递电动三轮车统一更新为轻、微型封闭式货车。对从事快递运营业务车辆的车型、车身颜色、外观标识规范管理,快速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快递车辆仅限于邮政快递运营业务使用,不得从事邮政快递业务以外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该意见明确指出,促进快递服务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
在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方面,重点支持电子商务与快递信息对接公共服务、天津快递行业诚信服务和邮政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与本市电子商务平台互通互联、资源共享。
推动以民生为主和网络型重点快递企业纳入国家物流企业税收试点工作,享受试点物流企业税收政策。
在人才培育政策方面,引进和培养快递行业管理和服务高级人才,对高端人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家庭住房、社会保障、就业和入学等方面政策倾斜。
该意见还强化了行业监管,提出规范引导快递企业引入第三方保险机制,引导保险公司开发快件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提供优质保险服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