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天津海事局就日前颁布实施的《天津市海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专项规划》召开新闻发布会,该规划是我国首部省级应急能力建设专项规划,以建立与天津战略定位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海上搜救应急管理体系。
按照规划要求,2020年末天津将实现辖区距岸50海里内重要海域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90分钟,海河主要通航水域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海上人命救助成功率大于94%。最终形成“以专业救助力量为主,社会救助力量为辅,全面覆盖天津水域”的现代化搜救指挥体系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海上搜救应急体系。
“这是国内第一次出台省级应急能力建设专项规划,” 天津海事局通航处副处长曾涛曾涛表示,“本规划结合目前天津海上搜救形势,从战略层面提出全面提高我市海上搜救应急能力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对更好地履行国际义务、建立与我市战略地位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海上搜救应急管理体系、满足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天津港跨越式发展新形势的客观要求、适应未来我市海上应急搜救工作的发展需求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发布会上,天津海事局通航处处长助理李爱民介绍了分中心和应急反应基地的相关情况,规划建成临港、南港、东疆、汉沽、海河5个搜救分中心,汉沽、东疆、南疆、大沽口、高沙岭、海河、大港7个海上应急反应基地,以北海救助飞行队天津基地建设为契机,建设天津直升机应急反应基地并结合中心渔港发展,建设天津渔业船舶救助基地。
目前,天津市已组建了国内第一支省级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共吸纳200 余名各专业志愿人员和 10 余艘各类型志愿船舶,为构建天津市水域“政府主导、专业救助力量为主、社会配合、全民参与、地区联动”的海上应急救助工作新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针对各级搜救力量先后组织了35 期海上应急搜救培训班, 参训人员 4000 余人,举办了 6 次大型综合搜救应急演习及上百次专题演练,提高了各相关单位的应急指挥能力、协同作战能力和快速反应水平。
据悉,本规划期限为 2013—2020 年,是我市 2013 年—2020 年期间海上搜救能力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考虑到天津海域溢油能力建设和天津市内河应急能力建设的形势和需求,另行制定《天津市防治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专项 规划》和《天津市内河搜救应急能力建设专项规划》。(记者 王美真)
实习编辑:李怡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