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起,全疆的中小学生将迎来新学期,学校的甲流防治工作也从15日起启动。
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高校、中小学在开学前,要为学生做好甲型H1N1流感及传染病预防工作。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我国部分地区甲型H1N1流感及传染病疫情上升,并出现H1N1流感重症病例和流感聚集性疫情。要预防甲型H1N1流感和各种传染病在学校发生和蔓延,学校必须严格执行防控各项措施。
据了解,新学期开始后要恢复学校晨检制度,再次完善学校甲型H1N1流感和传染病疫情监控,完善防控预案。
各地教育局在开学后定期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和传染病疫情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同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甲型H1N1流感及传染病疫情报告后,要及时上报至同级政府和卫生部门,控制疫情发展。
该负责人表示,在开学前,各校要做好前期预防工作,特别是集中力量对学校教室、寝室、食堂、图书馆等教学场所和生活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或消毒。同时,加大对麻疹、流脑、流行性腮腺炎、水痘、风疹等疾病的预防工作,保护好易感人群。
学校还要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甲型H1N1流感和预防传染病的相应知识和要求,在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带学生到医疗机构治疗。开学后,各学校要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等多种渠道,集中开展甲型H1N1流感和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学生理解甲型H1N1流感常识和呼吸道传染病等疾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编辑:邓京荆 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