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单身汉与广东女孩网恋两年
女网友骗近200万获刑13年
相隔几千公里、素未谋面,哈密市一男子与广州一女网民陷入热恋。两年内,男子被女网民以各种借口先后骗走近200万元。哈密警方通过网络这条线,将女网民抓获归案。近日,哈密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女网民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案情】2011年6月,哈密市民小吴(化名)在婚恋网上结识了一个广东女孩菁菁(化名)。菁菁的出现,让单身孤独的小吴心情非常愉悦。菁菁称,父母早年因病逝世,自己一个人辛辛苦苦地经营了一家建材门店,从进货、联系客源、销售几乎都是一个人完成,现在在广东有了两套房产。慢慢地,小吴喜欢上这个独立自强、乐观向上的女孩,他每天都要给菁菁打电话聊天。
两个月之后,菁菁告诉小吴,她在小吴的身上找到安全感,想要安定下来和小吴结婚,早有心意的小吴乐开了花,当即便表示要去广东找她,但菁菁以生意忙为借口推托。为安抚住小吴不到广东来,菁菁告诉小吴结婚时要给小吴一套房产作为嫁妆,小吴一听,在心里告诉自己“幸福不易,菁菁说什么就是什么”。
随后,菁菁说看中了一处房产,有潜力升值,但自己手中资金不足,小吴便把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给了菁菁;菁菁说不小心出了车祸急需用钱,小吴便东拼西凑把钱汇给了菁菁……从2011年6月到2013年3月,菁菁从小吴那里拿走近200万,而菁菁只给小吴还了6万元,而且一直都不让小吴到广东去找她。
有一天,小吴坚持要菁菁告诉自己她在广东的住址,过去看看她,菁菁再一次婉拒后就“人间蒸发”了。小吴这才猛然意识到被人骗了,于是他赶忙报警。
经过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明菁菁是用别人的头像和照片骗小吴上当,她没有经营建材店、父母没有双亡、自己也没有房产而是租住别人的房子。
【裁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菁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将诈骗小吴的财物大部分挥霍无法返还,给小吴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可酌情从重处罚。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菁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涉案赃款予以追缴。
【释法】主审法官说,在虚假的网络世界中,人心难测,凡事多留一个心眼,警惕那些不惜任何代价骗财、骗物、骗感情的行为。随着婚恋网站的逐渐兴起,一些不法分子便开始寻找其中的“商机”,用花言巧语骗取对方信任后,再实施一系列诈骗手段,以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法官提醒市民,网上交友要注意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遇到涉及财产的问题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