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履行检察职能和加强队伍建设的工作重点,在深入推进检察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断推进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着力打造干警“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肯为”的自律意识,取得了明显成效。
抓好精神引领,强化干警“不想为”的思想观念。该院坚持每周一、周五干警政治理论学习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基础作用,紧密结合每月“敲警钟日”活动主题,由院领导轮留为干警作政治理论和《廉政准则》等内容学习辅导,组织干警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录像片,加强对干警的廉政教育,使干警时刻沐浴在风情气正的精神意识氛围,时刻保持干警“不想为”的思想观念,确保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抓好制度约束,强化干警“不能为”的责任观念。该院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修订和完善,围绕领导决策和自身建设,建立健全了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围绕业务管理,重新梳理了各项业务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及执法行为规范;围绕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了干警日常行为规范、考勤、奖惩、车辆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相关制度,将上级院、纪检部门下发的各项纪律规定和本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印成册,使我院的每个环节、每件事、每项工作都用制度和纪律规范和约束,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检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处处有制度,事事有规范,让干警时刻感受到制度的约束,时刻保持“不能为”的责任观念,促成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抓好监督调控,强化干警“不敢为”的使命观念。该院坚持检察开放日、检务公开制度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紧密结合推进“阳光检察”工程,让更多人了解检察工作,有效监督检察工作。让全体干警时刻“晾晒”在“阳光”之下,时刻接受人民的监督,时刻保持“不能为”的使命观念,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抓好生活激励,强化干警“不肯为”的道德观念。坚持从优待检,激励斗志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节假日、特殊时节为干警送温暖、送祝福的有利时机,提高干警廉洁勤政的自觉性,紧密结合每年为干警进行体检,改善干警食堂伙食,提高干警的福利待遇,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等活动,通过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怀,工作上尊重干警等措施,让干警内心时刻感受到院党组的关怀,时刻保持“不肯为”的道德观念,激励自身公正廉洁执法。(记者 毛卫华 通讯员 刘敦 何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