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下午,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在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审理一起在校大学生故意伤害案件。“这次将案件审理放在学校进行,主要是为了给学生一个真实的庭审过程,起到一定的教育意义和法制宣传意义。”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法官范广新说。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第12周年,同时也是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将近期发生的一起学生之间的伤害案件带到学校进行审理,为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上了一堂深动的法制宣传课。
小王和小李同是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在一个班、一个宿舍,为上下铺,因为一些矛盾,两个女生在宿舍熄灯后大打出手,下铺的小王用铅笔刀在上铺小李的脸上、身上划了8刀,经医院鉴定为十级伤残。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十分重视,决定在学校开庭。这次庭审除被告人家属外,还坐满了参加旁听的职业技术学院的600余名师生。整个庭审,按照询问核定身份、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律程序进行,开庭三小时,全校600余名师生都全神贯注的观看庭审。
庭审结束后,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黄松琳说:“今天这个庭审触动很大,以前我每次开大会,不到一个小时,下面就开始有学生讲话,今天开庭三个小时,师生们一直都很安静,这样结合身边的真实案例开庭,教育效果特别好。”
学生小丽说:“我是原告和被告的同学,以前都是老师在上面讲法律,我们在下面听。今天第一次经历真正的审判,而且事情就发生在我的身边,受益匪浅。”(记者 毛卫华 通讯员 吴瑞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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