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奎屯市公安局车站派出所民警经过不懈努力,妥善处理了一起长达两年的矛盾纠纷,赢得了当事人和现场群众的称赞和好评。为表谢意,当事人杨某还专门将一面写有“人民卫士,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派出所民警手中,并向所领导表达了对民警的感激和感谢。
10月21日,车站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奎屯市欧亚物流园发生一起矛盾纠纷,双方情绪激动,剑拔弩张,请速来出警。
接到报警,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现场,民警一面稳定双方情绪,控制事态发展;一面展开调查,了解事情原委。
经查,2011年6月,大车司机刘某拉了一车捆扎带去博乐,在卸货过程中,发现少了8箱货物。于是,刘某便以装货时没有装够为由,拒不承担赔偿费用1.1万元。为此,货主杨某一方面向刘某索赔;另一方面拒绝给刘某支付1600元的运输费用。
今年10月21日,刘某开车再次到欧亚物流园拉货时,被闻讯赶来了杨某将车阻拦,并向刘某索要损失赔偿。此时,刘某仍然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双方也因此争吵起来,互不相让。
民警问清情况后,先是查看货物凭证、票据,然后,了解仓库管理员张某当时发货、出库情况。当得知刘某没有当面验货,而是由张某负责发货和替刘某代签姓名时,民警便将刘某、张某和杨某一起通知到派出所进行调解和协商。通过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法律宣传和教育,刘某和张某最终同意货物损失赔偿费,由二人各自承担一半。杨某拿到赔偿费以后,也将刘某货物运输款结清。至此,一起长达两年之久的矛盾纠纷在派出所民警帮助下得到妥善解决和平息。(通讯员 邬宗喜)
实习编辑 艾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