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国税局获悉,自2013年8月1日,西藏自治区国税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对部分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以来,全区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达7524户次,累计减免税额4209万元。
据悉,为确保政策贯彻到位,区国税局多措并举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网站、大厅电子屏等载体广泛宣传优惠政策,及时解答小微企业反映的涉税问题,简化税收优惠办理流程等措施,使西藏更多纳税人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红利,大力促进了西藏小微企业的发展。2013年度累计减免税额2036万元,2014年1—9月累计减免税额2173万元;累计减免增值税2087万元,累计减免营业税2122万元。该项政策的执行,切实减轻了西藏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对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原标题:区国税局 一年为小微企业减免税42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