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人社厅驻嘎木乡5村工作队(资料图)
近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9项便民措施,包括当日立案、可在休息日安排开庭及争议调解仲裁过程中免费服务,不收取双方当事人任何费用等。
西藏人社厅推出的9项便民措施中,首先是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导诉服务,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实行专人负责导诉服务,告知当事人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有关事项。若当事人申请的内容清楚、诉请明确、材料齐备,可当日立案,缩短办案时间。在立案的同时,人社厅将开庭前调解仲裁活动的有关事项告知双方当事人,减少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出现延误审理的情况。此外,还实行风险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中的四种风险,即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举证不能的风险、不按时出庭的风险、错误行为的风险。
为实现快捷简易办案,西藏人社厅还建立了快速办案制度,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实行简单案件快速办理,劳动人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适用法律明确的案件,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随时确定开庭时间,采取当庭裁决措施。而且,为方便双方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并经双方协商一致,人社厅可灵活调整开庭时间,在休息日安排开庭。
西藏人社厅还对生活困难,急需医疗的工伤、病休职工等弱势群体开辟了绿色通道,以保证及时治疗救助。实行快立、快审、快结。经申请人申请,对部分事实清楚的,可对该部分实行先行裁决。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标的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依法采取终局裁决,减少劳动者维权成本。
在整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过程中,西藏人社厅提供免费服务,不收取双方当事人的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