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日前,由区党委宣传部组织编写的通俗理论读物《十件实事实事实办——西藏民生工程·2013》正式出版发行,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让各族干部群众更好地了解把握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出台的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感知党和政府亲民、为民情怀,本报从今日起特别推出利民惠民“十件实事”专题报道,敬请关注。
■住房是群众安身立命之所,承载着每个家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从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到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再到建设干部职工周转房,一个有西藏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区各族干部群众住有所居的愿望正在实现。
农牧民住上安全适用房
全区农牧民安居工程投资构成图
“政府实施的安居工程就是好,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现在我住上了宽敞明亮的新房子,而且生活也是越过越好,心里真是高兴。”在道路边开洗车场的普布说,“以前我就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家里的收入都是靠种地、养牛。农牧民安居工程实施后,我们还把一间门面房改成洗车场,每天有很多私家车过来洗车,家里的收入增加了不少,现在的生活非常幸福。” 在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堆龙德庆县羊达乡的很多群众在路边开办了洗车场、小商店、甜茶馆、理发店、电器维修点和家庭旅馆等,群众的家庭现金收入一年比一年增多。
“十一五”期间,西藏安居工程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不仅提前1年实现了使全区住房条件比较差的80%的农牧民群众住上安全适用的房屋的承诺,使全区所有住房条件比较差的27.48万户农牧民群众住上了安全适用的房屋;广大农牧民群众居住条件和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建设和村级组织综合活动场所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牧民收入大幅度增长,过上了文明幸福的生活,精神面貌、思想观念有了新的转变,一个欣欣向荣、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展现在世人面前。
在“十二五”规划中,为使全区未能纳入“十一五”建设计划的部分农牧户以及新增户住上安全适用的房,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从2011年起到2013年再用三年时间继续大力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这项“民心工程”,建设完成农牧民安居工程18.55万户,受益人口达90万人,总投资107亿元。从分类情况看,贫困户搬迁22000户,每户补助2.5万元;游牧民定居15949户,每户补助2万元;兴边富民7120户,每户补助1.7万元;民房改造140411户,每户补助1.5万元;共安排补助资金30.49亿元(含抗震加固补助资金每户5000元)。
截至2013年底,西藏全区农牧民安居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278亿元,累计完成农牧民安居工程46.03万户,其中:农房改造28.77万户,绝对贫困户1.2万户,其他贫困户6.2万户,地方病重病区群众搬迁0.4万户,游牧定居5.63万户,兴边富民3.83万户。通过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全区230万农牧民圆了“新房梦”。
一项项惠民政策的实施,一笔笔资金的投入,一排排安居房的建成,透过数字,我们看到的安居工程建设正在深入推进,党的惠民政策真正深入人心。
农牧民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以来,230万农牧民搬进了安全适用的新房,过上了文明幸福的生活。通过改水、改厕、通电、通邮和建设乡村道路、牲畜棚圈、沼气等一系列配套设施,农牧民不仅住上了新房,用上了自来水,还看上了电视,听到了广播,一个欣欣向荣、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展现在雪域高原。
农牧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农牧民安居工程的实施,有力带动了农牧区建筑建材业、交通运输业、劳务经济等迅速发展。在区党委、政府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持下,各地(市)紧紧抓住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和劳动力优势,组织农牧民组建的砂石场、砖瓦厂、石灰厂相继投产,一大批农牧民施工队、运输队、木工队正活跃在各个安居工程建设工地上,极大地促进了农牧民增收。2013年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578元,同比增长15%,连续11年保持两位数增长。
农牧民劳动技能显著提高。我区结合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对农牧民的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牧民生产技术水平,促进了农牧区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通过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培养了安居工程建设的主力军,他们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安居工程建设,还成为了发展农牧业特色产业的领头雁。
农牧民思想观念有了重大转变。农牧民安居工程的建设,不仅改善了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也激发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增收的欲望,“等、靠、要”的思想观念得到了改变,勤劳致富的观念已植根于广大农牧民之中,广大农牧民群众主动学文化、学技术,谋跨越、奔小康、求发展的愿望更加强烈。从2007年起,十四世达赖集团散布“年年都是‘黑年’,谁盖房子谁倒霉”等谣言,企图阻止我区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但是,安居工程的实施,最终彻底挫败了十四世达赖集团的谣言,农牧民求神拜佛的少了,学文化、学技术的多了;不思进取的少了,勤劳致富的多了。农牧民群众纷纷说:如果年年都是“黑年”,那是对达赖而言的,我们年年都是新年。
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是群众的呼声、人民的需要,是一项惠泽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这一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幸福工程”惠及了千家万户,农牧民群众实现了“居者有其屋、居者有好屋”的梦想。
村容村貌焕新颜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2010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投资5.27亿元(其中自治区补助3.46亿元),在500个行政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试点。重点放在“两线一区”,即交通主干线、边境沿线、旅游风景区,主要围绕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建设的薄弱环节,重点实施农家书屋、综合文化体育设施、村级广播文化资源信息共享、流动电影服务、村卫生室医疗设备完善、太阳能公共照明、村庄道路建设、农村垃圾污水整治、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村庄绿化美化工程等人居环境建设十项工程。
2011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十二五”期间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4761个行政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随着农牧民安居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深入推进,一批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洁、具有西藏特色的生态型村庄散布于雪域高原,一幅幅“人在景中、景在画中、画在村中”的现代农村图呈现在我们眼前。广大农牧民真正得到了实惠,党的惠民政策真正惠及千家万户。
【相关链接】截至2013年底,我区已对3500个行政村(含2010年的500个村)进行了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累计完成投资35.84亿元。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使整治后的行政村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村庄风貌整洁优美,全面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发展道路。
村民活动有了大舞台
为了丰富安居的内涵,2007年、2008年自治区党委、政府相继作出建设村级综合组织活动场所的决定。目前,全区已完成了所有行政村村级组织综合活动场所建设,包括村民广场、村内道路、排水工程、卫生设施建设及办公家具购置等配套设施建设。全区实现了行政村村村都有综合活动场所的目标,满足了广大农牧民的学习、生活、娱乐需要,加强了基层基础工作,巩固了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对推动我区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道路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3年,根据全区边境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边境地区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藏党发〔2012〕2号)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推动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向边境村民小组延伸,共安排补助资金1.5亿元(每个自然村或村小组补助30万元),其中日喀则地区225个、山南地区175个、林芝地区50个、阿里地区50个。截至2013年底,500个边境自然村(村民小组)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全部完工。
城镇居民住房有保障
保障房作为住房市场的必要补充,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使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保障房建设推进得好,能很好地满足符合条件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2013年1月,自治区政府与七地(市)签订《西藏自治区2013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4月,召开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2013年,国家和自治区投资29亿余元,在全区建设保障性住房4.3万套(户),加上2012年下半年下达的第二批周转房建设项目0.55万套及2012年部分续建项目,我区保障性住房在建项目总量达5万套以上,同时还追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计划1300户和僧舍危旧房改造计划2.9万余间,项目覆盖到七地(市)所有县(区)和绝大多数乡镇,以及寺庙僧舍。
——新建廉租住房6000套,部分项目竣工交付;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国家和自治区共投资73497万元。租赁住房补贴发放9094户13996万人,补助资金4282.82万元。对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一人户和二人户城镇低收入家庭,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形式,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2000套,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国家和自治区共投资18.5亿元。到“十二五”末,我区4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将基本完成,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将得到很大程度解决,居住条件将得到明显改善。
——改造城镇棚户区11066户,国家和自治区共补助资金22132万元。
——维修改造周转房3000套,建筑面积23.7万平方米。第二批周转房5540套,2013年全部完工。《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周转房规划(2013—2015年)》已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并积极争取“十二五”后三年周转房建设资金。《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周转房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即将制定施行,干部职工住房条件必将得到极大改善。
——改造僧舍危旧房2.9万余间,投资1.47亿元。目前,各地市正在按照计划开展改造工作。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廉租房、公租房实行并轨的要求,我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制定《西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实物配租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分配、入住和腾退(退出)工作流程以及有关监督管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随着我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深入推进,一批城镇低收入家庭受惠于这项亲民惠民的好政策,逐步实现了“住有所居”。
【相关链接】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在我区还包括干部职工周转房,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西藏高海拔、高寒缺氧等特殊的自然气候条件和干部职工来自“五湖四海”等特殊情况,为解决干部职工在藏工作期间居住问题而采取的一项特殊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