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12月18日讯(记者张琪)近年来,自治区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商标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目前,全区有效注册商标达4460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1件、自治区著名商标89件、地理标志13件。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于2013年底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日喀则地区行署出台《关于推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对第七批著名商标在自治区政府奖励10万元的基础上,行署一次性分别给予5家企业5万元的奖励;山南地区行署出台《山南地区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意见》,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自治区著名商标的商标所有者分别奖励30万元和5万元,并成立了山南地区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召开“错那茶叶”“洛扎粉丝”等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申报工作协调会,目前地理标志商标申报工作全面完成;林芝地区工商局《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和《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2014—2020年)》已上报行署。商标工作战略地位日益凸显,社会商标意识明显增强,尤其是企业创建著名商标的自主意识越来越强烈,商标品牌在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全区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开展商标行政指导,推进全区注册商标快速增长。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商标注册情况的采集和分析,按照不同的培育目标分别建立培育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和注册商标数据库,形成层级分明、结构合理的商标品牌发展梯队。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行“一所一标”“一乡一品”商标注册模式,努力打造与地区经济结构、主导产业、重点行业相适应的商标品牌。同时,积极开展商标助农活动,认真落实“公司+农(牧)户+商标”发展模式,不断加大对农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申请、运用、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引导农畜产品企业积极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大力支持文化产业、民族产品、矿泉水产品的商标注册和品牌推广,推进我区注册商标总量的快速发展。
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加强引导示范,提高商标运用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指导企业正确理解和运用驰名商标保护制度,自觉依法规范使用;二是鼓励、指导企业通过商标作价出资、质押贷款等资本化运作,提高企业商标运用实效和水平。支持有条件的驰名、著名商标企业通过商标使用许可,输出品牌、标准、管理和营销模式,提高整合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的能力;三是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给予重点关注,既要监督企业珍惜荣誉、持续创牌护牌,又要指导企业以品牌开拓市场、以品牌占领市场,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四是逐步形成“政府推动、工商牵头、部门配合、财政支持、企业争创”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