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12月25日电 (记者张志锋)青海省日前正式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5个市州共12家单位先行试点。
根据改革试点方案,青海将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体制等。
海东市、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西宁市城西区、海东市民和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法院和检察院,为首批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