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丁文文)今年,我区各级税务机关积极落实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在政策宣传、优化服务、强化征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贯彻,确保了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据统计,2014年1月至11月30日,该项政策为全区43885户增值税纳税人带来了实惠,累计减免增值税3114万元。
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及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如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免征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印花税;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将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统一提高到月销售额5千至2万元,实际执行中,又从高选择适用了2万元的上限。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在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政策范围涵盖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积极落实,为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与竞争力促进其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自治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