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西藏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中新社发 盛佳鹏 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白玛赤林今日向媒体介绍,西藏和平解放60年来,实现了社会制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两大跨越,在五方面实现了历史性进步。
国新办今日就西藏和平解放60年发展情况及取得的成就举行发布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白玛赤林介绍西藏和平解放60年发展情况及取得的成就,并答记者问。
白玛赤林说,1951年5月23日,中央政府和原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宣告西藏实现和平解放。西藏各族人民从此摆脱了帝国主义势力的侵略和羁绊,为长期封闭、停滞的西藏社会带来了现代文明的曙光,开启了西藏社会迈向现代化的新起点。
他介绍,在中央政府的特殊关心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下,西藏历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自治区成立、改革开放4个历史阶段,走过了波澜壮阔的发展进程,创造了短短六十年、跨越上千年的人间奇迹,实现了两大跨越:一个是社会制度的跨越,由封建农奴制一跃到社会主义制度;一个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跨越,由封闭贫穷落后走向开放富裕文明。
白玛赤林表示,作为西藏历史变迁的亲历者,他见证了西藏由贫穷、封闭、落后到文明进步、发展繁荣的历史性跨越。
一是经济实力大幅跃升。1951年,全区生产总值仅有1.29亿元,2010年达到507.4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51年增长了111.8倍。
二是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在旧西藏,广大农奴和奴隶一无所有。2010年,全区所有住房条件较差的农牧民都住上了安居新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38元。
三是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覆盖全区农牧民,西藏人均寿命由和平解放前的35.5岁提高到67岁,总人口由和平解放前的114万增加到300万;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2%,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1.4%。
四是优秀传统文化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和保护。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藏语文的学习、使用、保护和发展受到高度重视;宗教信仰充分自由,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五是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1959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广大翻身农奴和奴隶成为国家的主人、西藏的主人和自己命运的主人。目前,在自治区34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4%以上。
来源:中新网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