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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本报记者从中石化内部人士处获得的文件复印件显示,2008年至2010年,中石化云南分公司领导班子违规挪用党员活动经费和工会经费用于年终奖等发放,总额超过640万元。去年底,中石化云南分公司领导班子被中石化集团通报批评,并被要求退回违规领取的奖金。中石化内部相关人士昨日向本报确认了此事。
中石化云南分公司被群众举报
文件复印件显示,该文件印发于2010年12月20日。文中称2010年10月,有群众致信中石化集团,反映了中石化云南石油分公司领导班子违规领取奖金,违规使用党员活动经费和工会经费等问题。中石化集团公司党组十分重视,责成纪检组、监察局调查核实。结果发现,违规时间跨度从2008年1月到2010年2月,挪用资金包括安保基金、党员活动经费以及工会经费。
经查,2008年1月,云南石油分公司召开领导班子会,讨论职工年终奖金分配,总经理高忠宝提出,按照正职15万元,副职12万元的标准,为领导班子成员发放奖金,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班子成员共计领取奖金90万元。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列支。
2009年1月,高忠宝安排人事部门按照正职6万元、副职5万元的标准,为领导班子成员发放奖金,资金来源及发放情况为:以办培训班的名义,提取安保基金36.64万元,从工会经费中提取现金42.12万元,共计78.76万元,其中,现领导班子成员和已退休的原领导班子成员共计领取64万元。
涉及党员活动经费460余万元
这份文件复印件还显示,2009年1月,云南石油分公司召开领导班子会,决定将结余的254.88万元党员活动经费与总部核准的年终奖、结余的教育经费、安保基金等一同用于2008年度职工奖金发放,各地市公司将下发的党员活动经费并入职工年终奖金进行了发放,2010年1月,云南石油分公司将2009年党员活动经费余额210万元,由地市公司按标准自行提取,并入年度考核奖励进行分配。
以“慰问困难职工”之名发给退休领导
2010年2月,云南石油分公司,以“慰问困难职工”的名义,通过先向行政借款,后用工会经费还款的方式,一次性将23万元工会经费发给退休的原领导班子成员。
以上发放奖金合计为641.88万元。中石化文件复印件称,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施办法》规定,高层管理人员除领取总部计发的薪酬收入外,不得在本单位获取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任何名目的工资总额收入。云南石油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本企业领取奖金,违反了集团公司薪酬管理规定。
此外,党员活动经费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教育、学习及各种党内活动;工会经费用于基层职工的教育和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党员活动经费和工会经费。云南石油分公司将结余的党员活动经费和工会经费用于年终奖金发放,违反了党员活动经费和工会经费管理的规定。
违规奖金被要求退回
中石化集团公司党组研究决定:云南石油分公司领导班子退回违规领取的奖金;分公司总经理高忠宝作为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执行中央、国家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不严格、不严肃,违反了有关规章制度,造成了不良影响,对以上问题负有主要责任,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