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用3年建造千余个标准养殖场
近日,昆明市出台了《进一步促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保障城市有效供给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主城四区及晋宁县在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以外的区域、安宁市为限制养殖区;北部五县、倘甸园区以及东部的宜良县和石林县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以外区域为养殖发展区,可根据环境资源承载能力适度发展畜禽养殖。
根据相关要求,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内、36条出入滇河流及河道、牛栏江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县(市)区的城区规划建设城区范围及流经县(市)区城区的河流及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禁止养殖区,原有的养殖场一律限期搬迁或关闭。
意见提出,计划到2015年,通过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100%达到无公害以上标准,推动绿色、有机畜产品生产。围绕猪、牛、羊、禽生产,建成一批畜禽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在符合昆明市养殖区域布局规划的基础上,推广以循环农业为主的生态畜禽养殖模式,建设改造标准化养殖场1000个以上。(李桀 实习生 张海燕)
来源:云南网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