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房价未调至合理价位 住建厅:坚持调控不动摇
昨天在昆明召开的2012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透露,全省房地产调控形势依然严峻,存在房价仍未回落到合理价位、市场消化能力明显减弱、待售面积增加等诸多问题。为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今年,全省将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00亿元。
全省房地产税收同比增长三成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志勇说, 2011年以来房地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取得历史性突破,在云南省历史上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实际完成1272.72亿元。全省房地产市场供求两旺并保持基本平衡,商品房及商品住房销售平均价格基本稳定。昆明市住房价格涨幅总体上呈现明显回落趋势,调控成果不断显现。2012年3月,昆明市新建住房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1%,涨幅较2月回落0.1个百分点。全省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30.93万套,共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助资金79.12亿元。
房地产税收保持增长势头,全省共完成房地产税收收入254.35亿元,同比增长33.96%。
房地产市场面临四大问题
赵志勇在会上分析说,当前全省房地产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四个:
一是房地产调控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存在房价仍未回落到合理价位、市场消化能力明显减弱、待售面积增加、房地产信贷资金同比下降、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筹资金的压力加大、融资成本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意愿和投资能力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渠道单一、推进难度较大等问题。需要结合今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予以高度的关注。
二是部分州市房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动态监管重视不足。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存在超期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超资质等级开发、超规划建设现象时有发生,但查处工作相对薄弱。
三是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情况下,利用房交会或其它展销活动,以认购、订购发放VIP卡等方式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费用,反映出商品房预售监管还存在漏洞。
四是房屋征收、物业服务管理法规、相关的配套政策及管理体系亟待进一步建立健全。物业服务难点问题亟待建立有效的协调处理机制,物业服务队伍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
鼓励和支持城市居民的首套房需求
会议指出,各地要增强房地产调控的前瞻性、灵活性和针对性,把握好房地产调控工作的两个原则:一是要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二是要坚持突出重点和区别对待的原则。各地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调控,推动房地产业发展成为符合全省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的产业,成为符合云南省城市化发展进程要求的产业,成为与云南省经济发展形势相协调的产业。
特别是执行限购政策的昆明市,要在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把握好房地产调控工作的节奏和力度,落实好差别化的税收、信贷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对自住型住房需求的优惠扶持,鼓励和支持城市居民的首次购房需求。
提高未限购城市房地产投资吸引力
会议透露,今年,全省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00亿元,实现同比增长要保持在20%以上。
2012年各州市房地产开发投资目标任务分别为:昆明751亿元、曲靖166亿元、玉溪80亿元、保山35亿元、昭通30亿元、丽江47亿元、普洱56亿元、临沧32亿元、楚雄63亿元、红河87亿元、文山37亿元、西双版纳37亿元、大理55亿元、德宏38亿元、怒江7亿元、迪庆6亿元。
目前,2012年省级及州市重大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确定38个项目。
会议指出,提高未实施限购州市、县市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吸引力,引导房地产开发投资向这些城市转移,促进云南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地区间均衡发展等措施。
推进房地产信息化工作
另外,会议要求加强房地产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与相关调研工作,研究出台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健全房地产法规政策体系,加强商品房预售行为管理,规范产权产籍管理,推进房地产信息化工作。
《云南省保障性住房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近期将通过评审。
同时,制定出台《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对州(市)、县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任务作出统一部署,明确时间计划、硬件及安全设备需求、培训等具体事宜。(秦聪俊)
来源:昆明信息港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