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归属成保护云南昆明名人故居的大难题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位于城中村的名人故居,的确很悲凉,周边楼房林立,脏乱的村内道路……故居不被重视。
该工作人员透露,如果对古镇进行开发,或对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土地进行开发,其实恰恰有利于对名人故居的展示与保护。现在的城中村环境,对于名人故居的保护很不利,在里面居住的人都知道,去过的人也会知晓。“如果那一片经过科学的规划,开发的时候,也会得到足够的重视,名人故居也会得到修缮等。关于保护开发,文保单位之前就考虑过。”
盘龙区龙头街片区,有4个跟西南联大有关的名人故居,还有一些名居等。名居有一定的文化背景,也有特点,是否会在城中村改造中被拆掉?该工作人员表示,名居是否归为文物,要根据它的文化价值来决定,如果达到文物的级别,单位会把它申报归为文物保护单位,如果达不到,在城中村拆迁改造中,也会提出一定的保护建议,尤其是在前期的规划建设中。
城中村文物 不能违法拆除不能擅自修缮
按照文物保护法,文物不能违法拆除,不能擅自修缮,必须依法进行修缮。如遇国家的重大项目,才能进行搬迁保护。“城中村改造,根本算不上重大项目,如涉及到大型水库,国家安全的项目,才能搬迁保护”。
城中村的文物,该如何保护?
市文物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文物保护,不管是否在城中村,保护的要求都是一样的。“唯一不太一样的是,就是城中村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环境问题,而对于文物主体而言,保护要求是一样的。”按照文物保护法,文物不能违法拆除,不能擅自修缮,必须依法进行修缮。城中村的文物管理措施和管理要求,跟其他的文保单位没有区别。文保单位跟城中村改造没任何关系,即使城中村被拆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求也是原址保护。
关于不可避免的搬迁保护,文物处工作人员表示,除非遇到没有办法原址保护的情况,那只能进行迁移保护,这是法律上规定的,“但是拆除是不允许的”。如遇国家的重大项目,航天、道路、水利安全等国家战略层面上的重大项目,没有办法,才能进行搬迁保护,“城中村改造,根本算不上重大项目,如涉及到大型水库,国家安全的项目,才能搬迁保护”。
产权问题 导致文物保护出现尴尬
个人、集体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产权问题一直是困扰保护的一个因素。因为个人的能力,对于存在危险的文物,修缮方面存在资金和技术问题,而又不愿意以较低的价格给政府负责保护,导致文物保护遭遇尴尬。据了解,昆明市41个名人故旧居,有不少归私人、集体所有,也这是文物保护面临的一个问题。
文物的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公民个人所有。也正是后两者,导致文物保护出现尴尬局面。
梁思成、林徽因故居的户主为顾彪(谐音),但是关于文物单位的产权问题,相关部门和个人一直没有达成一致。市文物处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曾与户主进行协商,但是一直未能谈妥。因为产权问题,加上是市里承认的文物保护单位,政府想介入保护,收归国有,存在很大的问题,尤其是关于补偿问题,“户主会以文物要挟,要价难以接受”。文物处已经将梁林故居内的布展方案做好,因为未能协商好产权问题,一直未能实施。
国内的文物保护现状也是如此,个人、集体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产权问题一直是困扰保护的一个因素。因为个人的能力,对于存在危险的文物,修缮方面存在资金和技术问题,而又不愿意低价给政府负责保护,导致文物保护遭遇尴尬。
据了解,昆明市41个名人故旧居,有不少归私人、集体所有,这也是文物保护面临的一个问题。(常红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