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信社“三权三证”输血农村金融

2014-10-30 11:23:11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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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云南省农信社先行先试,不断推进以“三权三证”抵押融资为重点的农村金融改革,走出一条可持续、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普惠型的农村金融发展新路子,有效解决农村金融“贫血”问题,让“沉睡的资源”变为农民可切实利用的“真金白银”。

与此同时,鉴于国家层面法律支撑不足以及确权登记工作滞后等阻碍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问题依然突出。基层农信社建议,云南应建立“三权三证”抵押贷款的政策“特区”,健全“三权”抵押贷款配套的扶持政策和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妥推进试点工作。

4月29日,云南农信社存款突破5000亿元,成为全省首家存款突破5000亿元大关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这背后,作为根植云南红土地、服务“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主力军,云南农信社“三权三证”抵押贷款规模稳居全省第一位,开创了多项全省第一、全国领先。

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居全省首位。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农信社已有16个州(市)113个县(区、市)级联社开办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共发放林权抵押贷款笔数14.18万笔,累计发放165.16亿元,贷款规模稳居全省第一位。

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开创全省领先。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业务发展部经理宋斌介绍,云南省农信社在全省率先开办农村房屋抵押贷款。截至今年3月末,云南省农信社累计发放农村居民房屋抵押贷款8.25万笔,金额92.98亿元,帮助农民将不动的农房资产变成了“活”资金。

2011年,羊街乡老燕子村56户农户以新建房屋作抵押,向云南农信社贷款370万元用于平整土地、连片种植优质水稻,土地产出率迅速提高,农民收入成倍增加,该村被评为“全国文明先进村”。2011年至2013年7月末,该社累计发放农村房屋抵押贷款2073户,金额42252万元,盘活农村宅基地50多万平方米。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开创全省第一。2011年,云南省农信社将开远市联社作为试点单位,正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解决了部分农民因抵押物不足而面临的贷款难问题。

开远市金土地粮食专业合作社农户代表钱宝兴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2011年金土地粮食专业合作社以所流转的653亩承包土地经营权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估,并办理质押登记,向开远农信社借款500万元,目前累计获得农信社贷款1230万元。“合作社把贷款用来整理土地、建盖大棚、扩大生产规模,迅速发展壮大,目前已成为全国50佳合作社。”钱宝兴说。

在开办“三权三证”抵押贷款中,云南省农信社实施银政联动、高位推动、健全制度、严控风险,对原有的林权抵押贷款办法、农房抵押贷款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适时放宽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及评估要求,提升“三权”抵押贷款的适用性,优先保障“三权”抵押贷款的发放,全面、有效地支持了云南经济建设。

首先是破解融资困难。“林权改革开展以来,农信社通过林权抵押发放贷款加大对我们林果种植场的支持,拓宽了涉农、涉林产业发展的融资渠道,把我们从资金困难中解救出来。”开远市振东林果种植场董事长李发启说。

此外还推动了林业产业快速发展。通过林权抵押贷款的支持促进云南省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并培育了一批云南特色优势产业关联度较高的企业和品牌产品,提高了林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云南省农信社信贷管理部总经理汤小米说:“目前全省发放橡胶林权抵押贷款近7.6亿元,支持橡胶种植、加工、销售和林权市场建设,使橡胶成为云南省部分地州的支柱产业。通过林权抵押等方式发放支持咖啡产业贷款5.9亿元,支持咖啡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咖啡龙头企业及精深加工企业的发展。”

最为重要的是,“三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推动了产业发展,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带动了广大农户增收致富。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在林权抵押贷款支持下得到了快速发展,带动农户4万余户、20万人从事咖啡种植,亩均净收益1000元至1500元,有效促进了农户增收致富。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国家层面法律支撑不足、确权登记工作滞后等,阻碍了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步伐。

宋斌介绍,因缺乏相关法律支持,部分农村房屋抵押违约贷款、林权抵押违约贷款最终未能得到当地法院的判决裁定,虽通过一定的司法调解,但执行程度较差。同时,受采伐指标限制,林权抵押贷款抵押权实现较为困难。当时以天然林办证的林农,虽做了补种或重新种植,但因近年来采伐指标控制越来越严,贷款出现违约后,农信社债权较难实现,金融风险压力增大。

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土地流转要素市场也成为一大障碍。开远市农信社主任杨烨介绍,从目前贷款试点情况看,开远市政府虽制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质押贷款相关规定,成立了土地流转中心,但未真正处置过质押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此项业务的推广。

对此,基层农信社工作人员表示,应在开远等地建立“三权三证”抵押贷款的政策“特区”,健全“三权”抵押贷款配套的扶持政策和风险补偿机制。宋斌建议,政府部门针对“三权”信贷产品对金融机构出台相应的税收优惠、费用补贴、增量奖励政策,以及“三权三证”抵押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妥推进试点工作。

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的“三权三证”抵(质)押物的确权颁证、价值评估、登记、流转处置制度,为金融机构合法依规开办业务创造条件。杨烨建议,在全省统一制度办法、操作流程的前提下,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成立相关的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创造便利化的担保实现环境。

汤小米表示,应对“三权三证”抵押贷款开政策“天窗”。对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土地抵押进行“松挷”,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进行流转,保障“三权”抵押贷款的合法有效性。

编辑:张少虎 标签: 农村金融 云南经济 三权三证 三权 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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