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要求民办学校设心理咨询室
日前,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民办学校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其中明确,对个别屡教不改、行为严重不良的师生,对学生要依法依规处理,必要时送有关部门进行矫治,对教师要作出辞退处理。
各民办学校要注重学生心理疏导,设立心理咨询室,聘任心理咨询师,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对个别屡教不改、行为严重不良的师生,对学生要依法依规处理,必要时送有关部门进行矫治,对教师要作出辞退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
日前,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民办学校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其中明确,对个别屡教不改、行为严重不良的师生,对学生要依法依规处理,必要时送有关部门进行矫治,对教师要作出辞退处理。
各民办学校要注重学生心理疏导,设立心理咨询室,聘任心理咨询师,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对个别屡教不改、行为严重不良的师生,对学生要依法依规处理,必要时送有关部门进行矫治,对教师要作出辞退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