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要求民办学校设心理咨询室

2014-11-03 14:02:17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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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民办学校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其中明确,对个别屡教不改、行为严重不良的师生,对学生要依法依规处理,必要时送有关部门进行矫治,对教师要作出辞退处理。

各民办学校要注重学生心理疏导,设立心理咨询室,聘任心理咨询师,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对个别屡教不改、行为严重不良的师生,对学生要依法依规处理,必要时送有关部门进行矫治,对教师要作出辞退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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