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楼市,浙江态度坚定,行动迅速。记者今天(14日)从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年初“新国八条”出台后,我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调控政策精神,连续3次出台意见或通知,将保障房建设和楼市调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目前,各地保障房建设进度明显加快,杭甬温等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至去年底,我省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已累计解决77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全面实现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城市住房困难家庭购租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
面对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改善住房条件的新需求,我省又提出,今年将确保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8万套,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5000户。这些保障性住房9月底前八成以上要开工,11月底前要全部开工。目前,各市县均已全面启动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至3月底,全省已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300个,用地9296亩,计划总投资320.2亿元。
与此同时,各地采取各种方式,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杭州市今年计划在土地出让金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17亿元作为城市住房专项资金。
宁波市今年除计划安排政府性资金20亿元用于住房保障,还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50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长期贷款框架协议。
各地坚持一手抓住房保障,一手抓房地产市场调控。杭甬温等重点城市坚决调整完善了已经出台的限购措施,金华、舟山等设区城市和义乌、慈溪等县级城市也出台了限购措施,并制定了具体的操作细则和办事流程。
至3月底,我省11个设区城市和22个县级城市均已公布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台州、舟山、温岭等城市在公布价格控制目标的基础上已明确相应的细化分解落实措施。
在建设用地土地出让中,我省还探索改变以往“价高者得”的规则,积极推广“限房价、竞地价”的土地出让方式。杭州部分地块土地出让公告明确,当竞买报价达到合理土地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而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竞投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的方式,并按保障房面积最高者确定土地竞得人。
对人们普遍关心的限购对象身份认定、规范市场行为、公开市场信息等问题,我省正加快建立全省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完善房地产项目监测系统,在年底前基本实现省、市、县(市)三级联网。这一房地产分析系统的建成,将有力推动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来源:浙江日报 编辑:张少虎 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