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9时,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动员大会召开,中国共产党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工作委员会、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这标志着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正式启动。
2011年6月30号,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舟山群岛新区,明确新区范围与舟山市行政区划一致。2013年1月17号,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复。浙江省副省长、舟山市委书记孙景淼,同时兼任首任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是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之后,国务院批复的第四个国家级新区,也是党的十八大提出海洋强国战略后,我国首个颁布的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性区域规划。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加快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条件成熟的时候探索建立自由贸易园区和自由港区,这在已经批复的国家级新区当中尚属首次。舟山群岛新区未来将建设成为中国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海洋海岛综合保护开发示范区和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
孙景淼在大会发言时表示,目前舟山群岛新区已经正式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今后三年完成投资3000亿元以上,力争到2015年,新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和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强等领导出席了动员大会并讲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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