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2月20日杭州开展“非法营运非法上路”车辆综合整治以来,截至4月24日,市交通运管部门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577人次,共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1094辆次,其中汽车874辆次,其他车辆220辆次。
司机涉嫌非法营运,运管部门开出《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拟给予处罚。但是,如果司机不服气,可以对处罚事项申请举行听证,还能要求听证会公开。
昨天上午,在杭州市运管局的会议室,就举行了这么一场听证会,这是近年来首次召开的关于涉嫌非法营运的听证会,也是记者首次全程参与旁听的听证会。
运管出示了笔录和录像证据
听证会上,运管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工作人员陈述了事发经过:3月4日下午3时25分左右,王先生驾驶牌照为浙X14XXX的黑色吉利轿车,在北山路苏堤路口招揽两名乘客,询问了乘客目的地为庆春路娃哈哈美食城后,商定以出租车计价方式收取运费(约为20元),乘客上车后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工作人员出示了现场笔录、乘客询问笔录、录像等证据,其中询问乘客的录音录像,最能说明问题。在录像中,两名想要搭乘王先生车的乘客说:“他(司机)说就按出租车的价格来算好了,他这车就是出租车。后来我们觉得可能坐上黑车了,因为没有出租车的牌子也没有计价器。”
司机方的说法缺少证据支持
不过,王先生的代理人却告诉大家另一个事实。
“王先生刚来杭州不久,这辆车是我借给他的,他不熟悉路,所以在问路。”代理人说,“刚好路边站了两个人,说要去庆春路上,他以为顺路,就带了他们一程。车子没开出去几分钟,马上就窜出来4个人,把王先生围牢,说他涉嫌非法营运。”
但该说法没有证据支持,在得到代理人“去年12月刚来杭州,在杭州比较少开车”的答案后,运管出示的一张清单,让王先生的代理人没话说。
这张清单是浙X14XXX的黑色吉利轿车在南山路附近出入的影像记录。从1月份到2月份,这辆车频繁出现在南山路一带,出现时间段多为下午3点至5点。
拟处罚2万元,结果3天内公布
记者了解到,杭州市运管局于3月22日做出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拟给予当事人王某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工作人员郭天曦告诉记者,处罚依据是《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的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或者使用伪造、涂改、转让、租借、失效的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公共汽车或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
“其实已经是从轻处理了。”郭天曦说,“他没有暴力抗法,之前也没有发生过相同的违法行为,所以拟处罚金额为2万元。”
在整个听证过程中,王先生始终没有摆出有利的反驳证据,但却表示:“不认同相关部门提出的证据。”最终,听证会结束,结果三日内公布。
罚款金额达标即有权申请听证会
会后,王先生的代理人说:“我们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场面,很紧张,只知道表达自己的情绪,感觉像小丑一样。听证会对我们没有任何帮助。”
记者从运管局了解到,只要个人罚款1000元以上、单位罚款10000元以上,当事人都有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利。“举行听证会,能公平透明地来摆事实讲道理,对于当事人来说,是有帮助的。”杭州市运管局相关负责人说,“但如果确实存在违规违法的事实,想通过听证会来推翻,那也是行不通的。我们是依据充分的证据,才开出《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的。”
据了解,这是近年来关于涉嫌非法营运的首次听证会。“举行一次听证会,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如果当事人确实存在异议,我们也欢迎。”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