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过分的否决
联合国秘书长职务神圣,任务繁重,需要有资历、有能力的外交家来担任。然而,美国等国所认同的“有能力”实际上是听美国等国的话,按美国等国的意图办事。在联合国秘书长选举中,如果有候选人才能超群,但不听美国的话,不按其意图办事,只能被以“才能平庸”为由遭到排斥。
20世纪80年代,非洲统一组织推出的联合国秘书长候选人是萨利姆,虽然他本人才华横溢,但由于政策取向不符合美国的外交战略意图,结果在安理会秘密投票时,居然遭到美国16次反对,最后不得不遗憾“出局”。
·最刺眼的“红灯”
1996年6月20日,在距离联合国秘书长改选还有半年的时候,美国突然宣布,反对当时任联合国秘书长布特罗斯?加利竞选连任下届联合国秘书长,并扬言要以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地位,对加利的连任行使否决权。其实,加利的能力很受认可,可因为他的政策不符美国战略意图所以被排除在美国的视线之外。
最终,加利不顾美国的阻挠,还是积极参选。但是,同年11月19日,在其余14个安理会成员国,尤其是中、俄、法、英4个常任理事国投票赞成的情况下,美国对加利连任提名投下了唯一而刺眼的反对票。
***秘书长选举的重要原则
·地区轮换原则
虽然在《联合国宪章》中没有正式的规定,但在实践中,联合国秘书长的人选按“地区轮换”已成为普遍接受的惯例和原则。
自联合国成立以来先后共有7任秘书长,其中欧洲3人,非洲2人,亚洲和拉丁美洲各1人。亚洲自吴丹离任后再无人问鼎秘书长之职,至今已有35年,是各洲中间隔时间最久的。
所以,关于新一任秘书长的选举,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均表示按地区轮任原则,下届秘书长应来自亚洲地区。
·唯才是举原则
秘书长候选人必须有能力,有威望,处理问题能力强,必须懂英语和法语。
·大国一致原则
五大常任理事国在联合国秘书长选举中至关重要。如果“五常”中有任何一国反对,候选人就不能当选,就要重新进行投票。
·小国优先原则
为了避免矛盾,平衡各国利益,选举联合国秘书长一般以中小国家的候选人为主要参考对象。五个常任理事国不能提名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