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员工猝死震惊日本 每天加班五个多小时
[ 2008-01-03 15:06 ]

3.“希望他们的努力能得到认可”

遭受了双重打击的内野博之并没有放弃。她一面辛勤工作,养家糊口,一面不断奔走于劳动基准监督署和丰田公司之间,坚定地为丈夫讨个公道。“他为公司鞠躬尽瘁。他的父亲、祖父,老少三代人都在丰田,奉献了他们的一生。我没有别的请求,就是希望他们的这份努力能得到认可。”

由于劳动基准监督署始终坚持不予补偿的裁决,2005年7月,内野博之在名古屋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劳动基准监督署撤销此裁决。她试图获得丰田公司的支持,但该公司的一名负责人答复说:“我们不是当事人,没法给你提意见。”

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内野博之得到了“全丰田劳动组合”的支持。“全丰田劳动组合”是丰田汽车公司部分员工组成的一个小小的工会组织。该组织的委员长若月忠夫认为,丰田公司内的主要工会组织早已成了“傀儡”,“全丰田劳动组合 ”虽然规模小,却在真正地维护员工的权益。

2007年11月30日,名古屋地方法院就此案做出判决:内野健一死亡前一个月的加班时间约为106小时,“ 工作业务和死亡有因果关系”。法院撤销了丰田劳动基准监督署的裁决,要求依照劳动灾害补偿保险,向内野健一的家属支付补偿。

4.员工理应为公司牺牲个人生活?

2007年12月5日,获得诉讼胜利的内野博之和“全丰田劳动组合”,一起在东京的外国记者协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诉讼的原委和丰田公司员工的实际劳动状况。

内野博之说,包括丰田公司在内的日本社会,已经习惯将“过劳死”的问题淡化,企业往往用“员工是否献身公司” 来衡量他们的工作表现,认为员工“理应为公司的利益牺牲个人生活和幸福”,就连工会也不敢替工人向资方争取权益。“职场上的许多人正在为‘自愿加班’的惯例而吃尽苦头。到目前为止,丰田公司共有两万亿日元(约合1301亿元人民币)的利润是员工无偿加班带来的。现在,丰田的业务蒸蒸日上,我希望它可以将部分利润回馈员工。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它才是一家真正在全球领先的企业。”

内野博之还指责日本媒体不敢报道有关丰田公司的负面新闻,惧怕因此影响广告收益。“一家报纸在报道这个案件时,只说‘爱知县的一家汽车制造商’,不敢提丰田公司的名字。另外一家报道此案的杂志同样如此,当我翻看那本杂志的时候,发现封底就是丰田公司的广告。”内野博之说。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全丰田劳动组合”委员长若月忠夫,从工会的角度评述了这起案件。他说:“劳动组合(工会) 已经失去了它的主体性。原本应该独立于企业,和企业处于对等地位的劳动组合,现在却被企业吞并和支配了。这大概就是悲剧发生的根本原因吧!”

参考资料

“过劳死”——日本的“社会病”

“过劳死”一词源于日本,也是日本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

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经济获得了高速发展。然而,日本人为经济的飞速发展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激烈竞争产生的压力导致人们身心极度疲劳直至死亡的现象时有发生。当时,日本每年都有一万多人因工作过度劳累而猝死,由此便产生了一个新名词——“过劳死”。

这种现象引起了日本舆论的极大关注,1987年至1989年间,仅被媒体报道过的“过劳死”案例就达1800 例。1994年,日本厚生劳动省正式把“工作过度”列为“劳动灾害”,开始了政府干预。1995年,日本著名的精工、全日空等12家大公司的总经理因工作过度劳累去世,令整个日本社会震动。此后,日本开始对“过劳死”进行法律干预,死者家属开始通过司法途径向用人单位索赔。但是,由于法规制度不够完善,每年只有大约4%的“过劳死”雇员家属打赢官司,获得赔偿。

2000年5月14日,日本首相小渊惠三去世,医学专家认为他“积劳成疾,过劳猝死”。同年10月2日,日本广岛高级法院就川崎制铁公司员工“过劳死”一案做出判决,责令该公司向死者家属支付1.1亿日元的巨额赔偿。这两起事件都引起了日本社会对“过劳死”的极大关注。

2001年底,日本厚生劳动省经过慎重研究,建议修改“过劳死”相关法规,使死者家属在寻求赔偿时,能有更大的胜算。譬如,判断员工是否因工作过度而死亡时,过去仅考察员工死前一周的工作情况,新规定将考察时段延长至死前的6 个月;新规定还在“过劳死原因”中加入“工作中日积月累的疲劳和紧张”,考察在员工生命最后的两至6个月内,每月加班是否超过了80小时,以此判断是否“过劳死”;新规定还把工作时间的规律性、出差的次数、办公场所的温度状况和噪音,也作为考察员工是否“过劳死”的关键因素。

到2005年,日本猝死员工最终被认定为“过劳死”的比例上升到了40%。“过劳死”员工家属每年可以从政府领取约两万美元的补偿,甚至可以从员工所在的公司得到高达100万美元的赔偿。

据英国《经济学家》杂志去年12月19日报道,日本政府发布的数据称,每年,日本人均工作总时长为1780小时,稍低于美国人的工作时间(人均每年1800小时),大大高于德国人的工作时间(人均每年1440小时)。但《经济学家》指出,这个数据是不准确的,因为日本政府没有将日本企业中普遍存在的“自愿加班”时间计算在内。有调查显示,30 岁至40岁的日本员工中,有三分之一的人每周工作超过60小时。不过,日本企业不会为员工的“自愿加班”支付薪水,也不会向那些利用周末时间参加企业培训的员工支付补偿。(来源:新华网 编辑:夏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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