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检查收缴的枪支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昨天是41岁的屈某的生日,这是他有生以来最难过的一个生日,因为这天他是在监狱里度过的。几个月前,他参加女友父亲生日宴迟到,受到指责后竟当场鸣枪泄愤……
被女友责怪他觉得伤面子
中专文化的屈某是潼南县人,在主城区一家民营企业上班。去年7月底,他捡到了两支手枪和10发子弹。出于好奇和喜爱,他总是随身带着一把上满子弹的枪。
今年3月1日,屈某女朋友龚某某的父亲在渝北空港一家酒楼过生日设宴,当晚8点左右屈某才姗姗来迟。女友对他迟到不满,于是对他进行责备。屈某认为被伤了“面子”。30分钟后,喝了酒的屈某突然跑到收银台旁,抓起一个花盆就朝自己头上砸,随后他拔出随身携带的一支枪朝天花板啪地开了一枪。巨大的枪声,吓坏在场的数百食客。幸未伤及到人,但有人当即报警。此后,女友对他进行了劝解,并把他拉走。
第二天就在酒店被捕
渝北警方接到报案后,全城追捕屈某。第二天凌晨4点左右,屈某在渝北区“澳蓝酒店”723房间被捕,当场查获其持有的仿制式手枪一支,子弹8发。屈某主动交代他还有一把枪在租赁房内。随后,警方又在渝北宝圣湖旁边一小区里,屈某租住房的床垫下查获仿制式手枪一支。屈某告诉民警,这两支枪都是他捡来的,但说不清捡枪的具体地点。
后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屈某所持有的这两支手枪均完好无损,可发射“64”式7.62毫米手枪弹。
非法持枪 判3年刑
受审时,屈某称,酒楼开枪是酒后失态,希望法官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屈某违反枪支管理有关规定,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法院还认为,屈某在公共场所开枪射击,影响恶劣,情节严重,但鉴于他坦白了他所持有的另外一支枪,加上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或减轻处罚,遂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
警方表示:“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向黑恶势力、黑恶犯罪发起攻势。”
提醒:
私藏枪支弹药 最高可判7年刑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表示,任何人捡到枪支弹药,都应及时交给公安机关。否则,按《刑法》相关规定,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来源:重庆时报 记者:张力 编辑:欧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