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可能再次上调 网友支持升至五千
[ 2007-12-21 14:29 ]

专家建议

实行浮动免征额

免征额是否会提高,提高多少合适是目前坊间讨论得最为热烈的问题了。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教授昨日表示,今年我国物价水平显著上涨,免征额应该符合物价水平。因此,应该按当前的CPI指数进行调整,“像深圳、广州的免征额定为2300元左右才符合现在的消费情况。”

“但是,提高免征额治标不治本,这并不是个税制度改革的关键,”杨卫华如是说。我国的经济发展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各地物价水平不一。“我主张分地区制定免征标准,实行浮动的扣除标准。”经济发达地区物价高,消费范围广,免征额就应该定高一点;反之,就应该低一些。

还有专家表示,征管方式“一刀切”的现象也应改革,这与科学的财税制度相背离。应该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征税体制,以税收调节社会分配,体现社会公平。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也曾表示,明年将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强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

税率应适当降低

除了免征额,个税税率太高也是民众的抱怨之一。据了解,目前我国的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的是累进税率,从5%—45%,共分为9级。也就是说扣除1600元的免征额后,工资、薪金超过10万元的,须交45%的个人所得税。

杨卫华主张,工资、薪金税率应该降低至5%—40%。国家应考虑通胀对利率的影响,利息税降低之后,股息、红利所得也应降低,5%—10%较合适。

此前也有专家曾表示,要促进消费,要实现“民富”,首要的是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降低个税税率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来源:新快报 编辑:肖亭)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相关新闻
  今日选萃
 
| 关于中国日报网站 | 关于环球在线 | 发布广告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工作机会 |
版权保护:本网站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站独家所有,
未经中国日报网站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