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将督察银行资本充足率
中国日报网消息:据人民网消息,银监会昨天发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称,商业银行的薪酬政策要与长期资本水平和财务稳健性挂钩,相关薪酬安排应当反映经风险调整的全行长期收益。这是银监会首次发文规定,银行薪酬要与风险和长期收益挂钩。
银监会在文件中指出,商业银行应当合理设定薪酬的结构,薪酬中的现金、股权或其他形式的薪酬应当与银行的风险结果保持一致,并根据银行员工的职级和岗位予以相应的调整。
去年年底,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表示,由于很多风险在短期内并不能充分显现,因此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的员工应该实施薪酬的延期支付,在延期支付当中如果银行出现重大风险损失,延期支付没有支付的部分可以适度扣减。商业银行的薪酬体系要建立在风险的基础之上,应该以资本收益率为核心的高管绩效考核体系,对风险进行抵扣,进而实现风险调整后的薪酬制度,确保薪酬设定充分考虑银行所承担的各类风险。
此外,昨天银监会还表示,将对商业银行实施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确定单家银行的监管资本要求。而商业银行应当持续满足银监会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商业银行设定的内部资本充足率目标应高于监管部门确定的最低资本要求。
目前银监会要求中小银行的最低资本充足率为10%,而对大型银行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为11%。此前曾经有传言称,银监会对大型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是13%,但银监会随后否认了这一传闻。
(来源:人民网 编辑:谌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