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坚持调控不动摇 落实不力要问责
年底临近,本轮以打压住房投资和投机行为为主要政策的房地产调控也已经过5个月的时间。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和相关配套政策出台,调控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近期一些地区超乎寻常的回暖迹象,也使人们对政策的长期效果感到忧虑。调控任务仍然艰巨,在当前的形势下,会不会有进一步的调控措施出台?
在近期举行的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尽管调控正在向着预期的方向发展,仍应看到调控的效果只是刚刚显现,还不充分。在房地产调控的落实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认识也还有误区,落实政策顾虑重重、不够坚决,调控的任务仍然艰巨。当前房地产调控已经到了关键时期,能否取得成功,不仅关系房地产市场发展本身,更关系到住房这一重大民生问题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必须继续坚持调控不动摇,并把握好力度和方向,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及时进行政策调整。
“目前市场调整的程度,无论离调控政策本身追求的目标,还是老百姓对调控效果的预期都还有距离。”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表示,房地产新政不仅力度大,直接影响供求关系,也表明了中央政府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心和信心。应该继续督促相关部门和城市政府严格落实现有政策,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地的监督、检查和问责。特别要对那些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实行重点监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如果地方政府落实调控不力,将对有关城市进行通报。
在用足现有政策的同时,专家认为,如果在一定时期内现有政策收效不明显,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从宏观环境看,8月份宏观经济统计数据持续向好,房地产调控对投资的冲击和对上下游产业的影响并不明显,这也为出台进一步的调控政策创造了有利条件。
对于现有政策取得的成效则应当审慎评价,现有政策也存在一些缺陷,如重短期政策调控,轻长期制度建设;重政策出台,轻政策的落实;缺乏与城市化、区域发展等长期经济增长趋势相适应的住房和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缺乏区分不同类型住房需求的调控政策;对地方政府缺乏有效约束等。下一阶段,政策的调整和补充不仅要考虑短期市场形势,更应着重于住房制度的深化改革,以尽快解决长期积累下来的制度性矛盾。(记者 王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