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广东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加快,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呈现逐步缩小的态势。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昨天发布“十一五”时期广东农村居民收入情况显示,2010年广东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890.3元,比2005年增长68.2%,年均增长11.0%,增速比“十五”时期高5.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05年的3.15∶1缩小为2010年的3.03∶1。
调查显示,2010年,广东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799.5元,比2005年增长87.3%,年均增长13.4%。
与“十五”期末相比,农村居民的八大类消费支出“七增一减”,只有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由于农村中小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免除而有所下降,农村居民的生活消费结构逐步优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其中2010年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机、电视机分别为49.1台、45.8台、36.2台、119.3台,分别比2005年增加24.4台、16.3台、18.0台、15.4台。另外,2010年,广东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的摩托车、家用小汽车、移动电话数量分别为107.1辆、4.0辆、203.8部,分别比2005年增加了20.2辆、3.1辆、87.4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