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十二五”期间将组织实施生活源污水处理、工业源废水污染治理、农业源污染综合治理、交通流动源废气治理和减排能力建设五大减排工程,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
海南省以提高污水处理率为重点,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升级改造以及管网配套建设工程。到2015年,海南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将达到80%以上,中水回用率将达到5%以上,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将达到50%以上。
海南省在橡胶、水产品加工等行业中全面推进清洁生产,组织实施废水深度治理和废气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到2015年,海南省重点污染源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将达到97%以上。“十二五”期间,电力、水泥、浆纸、油气化工等行业的新建燃煤机组、熟料生产线、大型工业锅炉将全部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海南大力开展农业源污染综合治理,推广生态养殖高新技术。到2015年,海南畜禽规模化养殖率将达到6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率将达到90%以上。
海南建立健全减排管理、监测、服务“三位一体”管理体系,加强污染排放动态监测,提高监测、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实现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