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监会下发8份监管函,其中合众人寿等4家险企因偿付能力低于150%,另外阳光保险等4家险企因现场检查发现多达14个问题。保监会要求,偿付能力亮红灯的险企要有有效措施改善偿付能力,存在问题的险企立即整改并上报保监会。
日前,保监会连下多封监管函,警告合众人寿、信泰人寿、国泰人寿、国华人寿4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并暂停其增设分支机构。
据了解,截至第三季度末,上述4家人身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23.76%、108.79%、114.45%、125.51%,属于偿付能力充足类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监会暂停上述公司增设分支机构,并要求监测偿付能力状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偿付能力。
其中,合众人寿已经是今年第二次因偿付能力问题被下发监管函。该公司去年四季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2.02% ,今年3月份被保监会下发监管函。然而,该公司补充资本金后不足4个月,偿付能力就再次亮红灯。
据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保险监管部门还可采取的措施有责令增加资本金或者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在职消费水平,限制商业性广告和责令停止开展新业务等。
除上述4家人身险公司因偿付能力问题收到保监会监管函外,还有阳光保险、紫金财险、中邮人寿、众诚车险等4险企因被保监会现场查出多个问题,被保监会要求整改并作书面报告。
据保监会查实,上述4家险企存在独立董事人数不达标、股权管理不完善、董事会运作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关键岗位设置不符合监管要求等问题。其中,阳光保险、中邮人寿、众诚车险存在7~9个问题,而紫金财险被查实问题共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