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国务院公布了新一届政府上任以来第三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名单,总计82项。其中包含已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法律的16项行政审批项目。
据记者了解,本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权为68项,其中有2项属于保密项目,所以没有在此次公布范围之内。
除此之外,国务院曾在今年5月份公布了一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名单,其中涉及法律修改的16项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已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修改,昨日一并予以公布,所以本次公布的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数量为82项。
此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社会承诺本届政府至少要取消和下放567项行政审批项目。截至目前,本届政府已经完成221项,一年就完成了接近2/5的任务量。
“如果说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那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则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而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是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说。
中央在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地方上的审批事项改革也在同时进行。
就在本月初,天津决定取消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3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由30项合并为11项,向区县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及权限44项、下放行政职权事项7项。
上个月,北京也对行政审批事项再度“瘦身”,共取消64项审批事项,下放给区县49项,取消和下放共计113项审批事项。这是继今年8月北京取消和下放246项审批事项后的又一次简政放权。至此,今年以来北京两批共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达359项。
不过,宋世明表示,“相对于取消与下放数量,社会各界更关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质量’,即人们常说的‘含金量’”。他建议,在中央和地方纷纷进行审批事项削减的同时,要保证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含金量”。
宋世明称,经过前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与下放,基本上保证了数量与质量的统一。随着简政放权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的深入,必须要啃的“硬骨头”势必增多。
宋世明认为,下一步推进改革要摸清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底数,增加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透明度。做到将核实后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一并在部委网站和中央编办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